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同新中国一起诞生的。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和关心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和重大方针政策,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人民政协的共同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领导、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及工作方针,提出了一系列独创性的重要思想,有力地指导了人民政协事业的创建和发展。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被庄严地载入宪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并在宪法中确定这项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纲领的重要内容,强调要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中共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中国共产党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这一切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发挥人民政协在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坚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广泛团结海内外一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人民政协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继续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增添力量;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作用,不断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必须充分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为实现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而不懈努力。
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统一战线始终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重要法宝,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实现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及一切热爱中华民族的人们的大团结,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民政协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集中全国各族人民和全体中华儿女的意志、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祖国统一而共同奋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亲密合作,是这一政党制度的本质和鲜明特点。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有利于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参政党建设。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发展人民政协事业有利于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巩固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政治基础。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我国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团结合作的重要场所,有利于使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主张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得到充分表达。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包容性,有利于吸收各民族、各团体、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事。它实行民主协商、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它坚持把发扬民主与加强团结统一起来,有利于形成融洽和谐、生动活泼的局面。坚持和完善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形式,既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中华民族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优势。
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根据。实现紧密团结,发展民主才更有基础;发扬广泛民主,加强团结才更有力量。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这两大主题贯穿于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政协就能不断增强感召力、凝聚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职能,不断开拓工作新局面。
人民政协的任务和工作原则
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是需要包括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为之奋斗的宏伟目标。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发展,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人民政协只有围绕国家发展的大目标,立足整个国家建设的大格局,才能有所作为、多作贡献。
人民政协开展工作,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为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贡献力量;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积极开展同台湾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联系,加强同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联系,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贡献力量;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持贯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主动地开展人民外交,加强同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和合作,为给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周边环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力量。
推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党和政府广集民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就决策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在人民政协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也有利于增进理解、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的决策成为最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自身实际,把作出重大决策前进行民主协商作为重要民主程序切实搞好。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它是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要积极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作用。
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党政领导机关经常听取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好工作的有效方式。各级人民政协组织中人才荟萃,汇聚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围绕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选择一些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有见解、有份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要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
各级人民政协组织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据宪法和政协章程的规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
由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要通过界别渠道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增进社会各阶层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要认真组织政协委员的学习和培训,促进政协委员提高自身素质,遵守政协章程,履行委员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要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方便。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支持其参加政协活动,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
人民政协要履行好职能,必须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提高依法履行职能的能力。要认真学习政协章程,切实贯彻章程,坚持按章程开展工作。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改革创新,研究探索开展人民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牢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倾听人民的呼声,反映人民的要求。要大力加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为人民政协事业更好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各级政协委员是各界群众的代表,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人民群众的情绪和愿望,做好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工作,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多作贡献。
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项根本原则。
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善于运用人民政协这一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为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同级人民政协组织的领导,切实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要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民政协中的中国共产党党组是党在人民政协中的派出机构,对于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肩负着重大责任,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关于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把党的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贯彻到人民政协的全部工作中去,扎扎实实地完成党所赋予的各项任务。要发挥政协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