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是学校的主要基层单位,是大量党外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绝大多数民主党派成员都在院、系工作。基层统战工作是学校统战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保证基层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学校基层党组织统战工作制度如下:
1、联系交友制度。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统战委员要与本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交朋友,保持经常联系,从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并给予答复。
2、会议参与制度。基层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可根据会议的不同内容,邀请有关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使他们及时了解有关的工作情况,以利于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也有利于促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情况通报和征求意见制度。基层领导要把基层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事情向党外人士进行通报。鼓励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以各种方式,就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改革、发展等工作提出建议,出谋献策,发挥积极作用。要求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情况通报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
4、推荐培养制度。配合学校统战部,编印本单位统一战线成员花名册;为民主党派干部、党外专家学者、学术带头人等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建立个人档案及党外后备干部名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关心他们各方面的进步情况,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储备工作;根据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适时推荐优秀的党外人士,并协助上级党组织对培养对象和推荐人选进行考核。
5、统战宣传制度。积极向学校宣传部门、统战部门提供反映本单位统一战线成员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成绩的稿件和信息;协助统战部办好《暨南统战信息》;通过本单位的宣传阵地,做好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