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和加强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组织建设,做好经费的使用,现对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经费使用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经费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使用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统战经费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核拨,集中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审批,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确保有限的经费最大效用化。坚持崇尚担当、鼓励作为的原则,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开展活动。
二、经费使用范围
(一)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等参加各类统战会议和活动。
(二)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考察调研。
(三)订购用于开展学习教育的各类报刊、书籍、资料及音像制品等。
(四)各党派团体开展组织活动和重大节日的纪念座谈、联谊慰问等。
三、经费使用原则
(一)每年末,做好本年度的预算,与总结和计划一起报送党委统战部备案。
(二)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适用范围开支,不得将经费挪作它用。
(三)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当年使用有效。
(四)各项支出须严格遵守国家财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弄虚作假。
(五)党委统战部根据报送的预算情况,审定核准后,通过学校财务,以内部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将经费转至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的经费卡。
(六)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如工作需要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重要会议等,可另行申请追加专项经费。申请经费时,需下载经费活动申请表(见附件),附上有关活动资料,向党委统战部报告,经批准后可使用。
(七)每年定期向党委统战部和组织成员报告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对违反经费使用管理要求的,退回经费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作为经费使用第一责任人,对其财务负全面责任。
四、统战部负责统战专项经费的管理审批和使用监督,各项支出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反规定开支或弄虚作假。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