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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广东省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方式的建议

时间:2014年09月18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系统管理员
 
关于调整广东省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方式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暨大基层委员会主委孙晗笑

    人社部2012年统计公报显示,2012年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644亿元,该数字经披露后,引发社会关注。医保基金使用原则应该是当年收支平衡,不应当有过多结余。如果结余量较高,不仅不能使效率最大化,反而容易被挪用,滋生风险。医保资金结余率如此高是不正常的,说明资金没能有效用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民生问题。
    到2012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自1999年至今,除2010年外,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都在20%以上,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医保基金的结余比例已经远高于发达国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来自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广东基本医疗保险8422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37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04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收入765.63亿元,支出550.24亿元,当期结余215.39亿元,滚存结余1170.30亿元。据有关资料显示,2013年医保结存还有增长,2014年的财政预算中社保基金年末滚存结存余长至7679.65亿元(其中医保基金??)。进而,有分析指出,目前居民医保结余率较低,有的城市甚至出现了“收不抵支”的状况,因此全省基本医疗当期结余的215.39亿元可以说绝大部分是职工医保基金的结余。
    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低标准”待遇体现在“两低两高”:(1)个人账户计入水平低;(2)门、急诊自负段标准高;(3)住院起付线标准高;(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是“保大病、保住院”的单一保险模式,于是只有5%-6% 的人才能享受到这个待遇。大多数人平时花钱最多的还是门诊,在预防和小病诊治方面也是以门诊为主;因此很多人用于门诊的个人帐户基金远远不够消费,而统筹部分的钱却因为“两高一低”消费不出去。城镇职工医保缺乏普通门诊保障,参保人受益面过窄,政策吸引力不强。
    医保基金使用原则应该是当年收支平衡,不应当有过多结余。一方面是参保者抱怨报销比例低,另一方面却有大量医保基金处于“沉睡”状态。因此,加强医保基金结余管理已迫在眉睫。
    【建议】
    1,应根据广东省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方式。要解决城镇职工人均医疗费用负担重问题,就必须改变低标准医保待遇原则,即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构建合理的医保基金结余水平体系,努力降低医保基金结余,切实减轻城镇职工医疗消费的负担。
    2,通过或者适当降低参保人或者参保企业的缴费标准,减轻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
    3,医疗保障制度需要转变理念,提高参保人就医报销比例,着实提高医保政策吸引力,进一步扩大参保人群覆盖率。
    4,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纳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提高个人账户计入水平,同时也应进一步做大风险池,扩大参保人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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