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民建暨大总支副主委 杨森平
为更好地促进我省产业集群区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2013年8月至9月,民建广东省委与中共佛山市委统战部、中共惠州市委统战部、中共中山市委统战部共同组织民建会员专家学者,围绕“优化我省产业集群区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在调研中,课题组发现税费问题依然是困扰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一、我省中小微企业税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中小企业征税实行“双定”或是“单定”未根据纳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而是逐年调增定额。根据广东省国税局提供的资料,该局对2011年全省企业划型和税费情况进行了调查,采用了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数量较多的中山市,企业统计基数为172883户,从各行业企业中共抽取了进行调查的样本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共1311户,其中大型企业10户,中型企业33户,小型企业100户,微型企业602户,个体工商户566户(其中大型个体工商户1户,中型4户,小型25户,微型536户),行业选取上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18个门类。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中,企业所得税采用查帐征收方式的户数均超过90%;个体工商户中,流转税采用非“双定”征收方式的户数达75.9%[1]。但其他地区对个体工商户中采用非“双定”的比例可能要低得多。基于税收任务要求,各地税收每年都要求增加。对于一些“双定户” 是无论盈亏,企业每年按一定增长幅度缴税,导致个体工商户为避税,不敢转为企业,限制当地经济实体的做大做强和品牌发展。另外没有大企业的县(镇),中小微企业负担过重。
(二)地方附加费征收过高。中小企业需要缴纳的费用除社会医疗保险费外,还需缴纳堤围费、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残疾人就业安置费等,给中小微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负担,不利于企业的投资发展。①堤围防护费收费过高,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广东省各地市的堤围防护费收费标准不一。中山、佛山工商企业按营业(销售)总额的1.2‰征收,惠州工商企业按营业收入额的1‰征收;深圳工商企业采取超额累退费率法:营业(销售)额1亿以下按0.5‰征收,1亿到10亿按0.4‰征收,10亿到20亿按照0.3‰征收,20亿到30亿按0.2‰征收,30亿以上按照0.1‰征收。上海工商企业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0.25%征收。②工会会费的征收过高。7月1日起,“按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算缴交工会经费”。调研企业普遍反映,会费征收额过高。
(三)行政垄断性行业收费过高。如:特种设备年检费。由于我国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市场属于行政垄断,特种设备的年检只能由各地唯一的特种设备检验所(院)负责,导致出现价格垄断,企业特种设备年检费用高,且省、市、县各级机构重复检验检测,没有统一标准。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审计收费增加。从2012年起,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由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组成的服务收费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协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按标准收费,导致企业在验资、财务审计等方面费用大幅度提高。
(五)行政性罚款弹性较大。如,虚假宣传罚款1—20万元。
二、减轻我省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
(一)建议科学制定税收任务。在制定税收任务时要与当地GDP增长、经济发展等因素联系起来,对“双定”的纳税户在调整定额时要考虑CP1上涨的因素,引入税收指数化消除纳税人的额外负担
(二)降低堤围防护费收征收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当前我省正在进行营改增试点,因此,堤围防护费可参考上海市的征收标准,按当年实缴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0.25%征收。
(三)打破垄断,走特种设备检测市场化道路。允许国内外专门的检验机构、保险公司、设备生产公司、科研院校等机构共同参与市场竞争,从而促使检验机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同时降低检测成本。
(四)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价。验资、审计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活动属于市场行为,应该由市场来调节。信誉好的大型事务所可以向国际知名事务所收费标准看齐,中小事务所则根据需求层次在利润较薄的市场开展竞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合理的专业化服务。
(五)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压缩执法弹性空间。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按情节轻重不同程度,设立罚款阶次,压缩执法弹性空间。
[1]广东省国税局法规处.《广东省小微企业税费负担调查情况报告》(国地税全面数据分析),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