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常委、暨南大学副校长 陆大祥
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各种通讯工具、互联网平台,借助公共通信网络向手机或其他信息接受设备发布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意图,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日益猖獗,涉及范围广、地域跨度大、作案手段新、受害人数多,给群众带来极大经济损失,有的甚至境内外勾结,电话远程操控,对世界各地华人华侨和外国人进行电信诈骗,给广大消费者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危害极大。
一、电信诈骗的现状及危害性
据工信部公布的“2013年11月全国通信业运行状况”数据显示:2013年1-11月,全国移动电话用户净增1.11亿户,总数达到12.23亿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净增1822.1万户,总数达1.88亿户,固定电话用户总数达到2.68亿户。随着金融业和通讯业的繁荣,全国电信诈骗案件频繁发生,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网银技术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发展迅速,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
据悉,现阶段,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如下特点:一是侵害面广,群众反应强烈。不法分子身居异地或在境外,采用网络技术手段群发短信或拨打电话,广大电信用户普遍受到骚扰或因此而上当受骗,影响十分恶劣。二是犯罪手段专业化程度高,蔓延速度快。不法分子以电信平台、电脑、群发器等工具和通讯网络为载体,不断研究、翻新作案手法,欺骗性不断增强,受害群众越来越多,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同时,不法分子多以地缘关系、亲缘关系为纽带结成团伙,或低价雇佣无业人员参与作案。三是危害程度不断加剧。由于不法分子在作案时,利用网络电话虚拟设置为金融、电信部门,甚至司法、公安机关等一些群众信任度较高的电话号码,使广大群众往往深信不疑,结果上当受骗。既造成了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也对执法机关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电信诈骗犯罪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
二、建议措施
(一)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反诈骗意识
首先要加强法制政策宣传,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许多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群众对有关电话功能不熟悉、对有关职能部门运作机制不了解、对国家退税政策不知情及银行业务不明晰的情况实施诈骗。因此,司法机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电话、网络等平台,加强法制政策宣传,及时揭露诈骗伎俩,增强群众识别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教育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提高群众对新型电信诈骗犯罪的免疫力,彻底断掉不法分子的"财路"’其次要教育群众增强反诈骗意识,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要充分发动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等群防群治力量,采取发放宣传卡片等方式,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各类防范宣传,组织受骗人、受骗单位现身说法,提高全社会对诈骗犯罪的防范意识。公安机关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各种形式的防诈骗宣传,深入社区、乡村,向群众面对面进行防骗宣传; 银行部门要在业务办理柜台设置防诈骗提示,适时提醒,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电信部门要通过公益短信、语音提示等方式开展防骗宣传。
(二)加强协作配合,构建安全防控机制
电信诈骗犯罪中,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证据有短信、通话清单、银行取款凭证、监控录像等,以上证据时效性比较强,容易灭失。因此,电信、金融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构建安全防控机制。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诈骗信息。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账户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另外,电信、金融等部门应与公安机关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反馈信息情报,实行资源共享,形成协作配合、联手打击的合力。公安机关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力度,密切与通信部门协作,发现可疑短信及时封堵。建立治安预警短信免费群发平台,通过手机短信提醒和告诫群众如何辨别手机短信诈骗行为,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
当前,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犯罪手段越来越先进,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因此,公安机关要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快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同时,要加大电信诈骗犯罪的惩处力度。电信诈骗社会危害极大,一方面对电信系统正常的管理和信息造成严重的破坏,另一方面直接危害其他的社会利益。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克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以及证据难获取、破案有难度的畏惧心理,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遏制该类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