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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的现状及对策

时间:2007年03月12日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zhangrenhui

何问陶

近年来, 非公有制经济对我省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 非公有制企业的劳资关系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 目前, 据统计, 我省劳资矛盾劳资纠纷主要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 劳动合同签订率, 非公有制企业也明显低于公有制企业. 因此, 解决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问题, 是建设“和谐广东”,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律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此, 我参加省政协专题调研组,  今年上半年赴东莞、中山和汕头等地进行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规律,  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资矛盾机制”专题调研活动. 调研组通过代表座谈, 企业考察等形式, 较为深入地了解了各地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  思考劳资关系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和谐社会与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因素是建立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换言之,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 劳动关系的和谐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 更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建立和形成的并受劳动法律法规制约的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一种社会关系, 它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和谐社会, 最主要的内容是使各种社会关系稳定与协调, 而这其中, 劳动关系的和谐则是社会关系和谐的重要内容,  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 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劳动关系不仅是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而且是一种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直接相关并发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关系. 一个社会的劳动关系, 不仅反映出这一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劳动者的利益和社会地位,  而且关系着劳动的质量和效率. 只有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劳动者的利益和相应的社会地位得到保障, 劳动关系才能称得上“和谐稳定”,劳动的质量和效率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  才能创造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和谐劳动关系在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指引下,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和要害, 这种和谐的实现, 前提在于社会公平. 在生产力各要素中,  人是最重要、最活跃的因素, 平均主义的收入分配不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 使社会缺乏凝聚力和发展动力;  而收入分配悬殊过大会引起利益群体间的矛盾、纷争、甚至对抗, 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2) 劳资关系的和谐. 劳资双方建立伙伴型的劳动关系, 在企业内部形成以人为本和彼此尊重爱护人格的氛围. (3)  劳动纠纷处理方式的和谐. 既然有劳动关系存在,  就难免会有劳动纠纷出现, 如果劳资双方在这方面建立了和谐的沟通处理渠道, 劳动纠纷问题就能得到合理、合情的尽快处理,  而处理结果也会皆大欢喜.

  

二、广东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现状与不和谐成因分析

(一)劳动关系现状

据统计, 截至2005年底,  我省非公有制共134.64万户,  职工总人数1484.72万人,  签订劳动合同1214.74万人,  占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总人数的81.82%, 总体来说 比率不能算低,  但这一数字还是低于全省企业合同制职签订率三点一九个百分点,更低于全省国有和集体企业合同制职工签订率十四点三个百分点。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部门查处企业违规案件61086宗,其中属于非公有制企业违规案件58091宗,占95.1%。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裁决企业劳动纠纷案件99120宗,其中属于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纠纷案件89967宗,占90.77%。资料显示,我省企业劳资矛盾、劳资纠纷主要发生在非公有制企业。总的来看,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关系是较好的,但由于全省经济仍处于一个经济越轨时期,劳动关系还存在着一些不和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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