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全国人大代表、台盟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台盟暨大小组组长、我校管理学院卢馨教授有关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建议正式落地成为国家政策。
该项政策的提出是卢馨教授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所提出的关于婚育问题的建议之一。卢馨教授在充分开展实地调研和访谈的基础上,建议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等配套政策,以此来减轻家庭养育孩子的负担。在中国少子化、老龄化加快的社会背景下,卢馨教授察民情、汇民愿,对焦婚育难题,深入基层调研,所提建议得民心、顺民意,受到国务院的采纳,最终落地。卢馨教授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知民之所需,体现了暨南人一直以来炽热而深沉的家国情怀。
(媒体专访卢馨教授)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
(党委统战部 李晓娟)